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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维护居民、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行为,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专业的专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家庭服务实际需要,本着实用和操作性原则,编制了《老年人常见病(脑血管病)照护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照护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作了规范,作为我市养老护理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依据。
由于时间仓促,《规范》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6年2月21日
青岛市老年人常见病(脑血管病)照护服务规范(试行)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老年人脑血管病患者照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机构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青岛市从事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员和家政服务员。
二、规范性文件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政服务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家卫生部于2011年4月25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发布。)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一)老年人脑血管病照护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家庭中,按照老年人和家属的要求,提供老年人脑血管病的照护服务。
(二)老年人脑血管病照护服务对象
接受居家、社区、机构及其他形式脑血管病护理服务的60岁及以上原发性脑血管病老年人(本规范以下简称老年人)。
(三)老年人脑血管病照护服务人员
在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护理机构对老年人脑血管病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
四、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均要明示。
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备。
3.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4.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包括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投诉监督电话等。
5.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
(二)照护服务人员要求
1.法定劳动年龄内。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持有健康证明。
4.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良好的空间感与色、视觉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肢体灵活,有较强的形体知觉能力。
5.持有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
6.遵循职业道德,遵章守法,熟悉养老服务基础护理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
(三)管理人员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2年以上本专业管理工作经历。
2.熟悉并掌握国家和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有关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
3.熟悉并掌握企业管理、经营项目的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老年人脑血管病发病原因、临床表现、护理要点的基本知识。
6.尊重老年人和老年脑血管病照护服务人员。
(四)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2.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
3.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
4.符合养老服务或家政服务礼仪规范。
5.尊老敬老,以人为本。
(五)用品用具
1.血压计,听诊器。
2.脑血管病健康教育手册。
五、服务内容
(一)前期服务
1.根据服务对象要求,由服务机构推荐脑血管病护理员面试,双方认可后,护理员到岗。
2.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状况及护理现场。
3.共同制定脑血管病护理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和具体方案等。
(二)签订服务合同
与服务对象确定好脑血管病护理具体方案与价格后,签订服务合同。
(三)入户服务
从服务合同生效日起,脑血管病护理员入户或入院开始服务。
(四)转案
1.脑血管病护理员及时判断服务对象的超出能力范围的异常情况,汇报服务机构。
2.服务机构主管、护理员、服务对象或委托人一同协商,及时转案。
3.协商完成后续的工作,签订补充修改合同。
(五)后续服务
1.定时回访服务对象。
2.提供脑血管病护理知识的咨询。
六、老年人脑血管病健康干预及照护要点
(一)脑血管病的概述
1.脑血管病是发生在脑部血管,因颅内血液循环障碍而造成脑组织损害的一组疾病。我们生活中所讲的“脑血管意外”、“卒中”和“中风”都属于脑血管病。临床上以急性发病居多,多为中、老年患者,表现为半身不遂、言语障碍等。
2.临床上分为出血性脑血管病和缺血性脑血管病两大类。前者包括高血压性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可逆性缺血性脑损害、动脉硬化性脑梗塞和脑栓塞。其共同特点为起病急骤,可出现瘫痪、失语、意识障碍等。在短时间达到高峰,神经功能恢复缓慢,且难以预计。在诊断时应特别注意鉴别是缺血性脑血管病,还是出血性脑血管病,从而得到准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治疗。据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急性脑血管病、心脏病、肿瘤已构成人类三大致死原因,其病死率、致死率极高。
(二)脑血管病的发病因素
1.血管壁病变:如动脉粥样硬化、动脉炎、发育异常、外伤引起血管腔形成斑块、狭窄、闭塞等。
2.血液流变学异常及血液成分改变:如血液粘滞度增高;血液凝血机制异常等。
3.血流动力学改变:如高血压、低血压及心脏功能障碍等。
4.年龄、性别、种族和家族遗传性。
(三)脑血管病的三级预防
1.一级预防是指对疾病发生的预防,是通过对高危致病因素的干预,以降低疾病的发病率为最终目的。其方法是定期健康体检,早期发现卒中的内在危险因素,并对典型危险因素进行控制,同时戒烟、改变不健康饮食习惯、坚持体育锻炼、减肥等。
2.二级预防是指疾病发生后开展的临床治疗,以及早期和恢复期康复,以防止病情加重,预防残疾和功能障碍。干预内容包括对患者高危因素的控制、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指导、卫生宣教和心理疏导等。已发生过卒中的老年人面临着更高的再发血栓性疾病的风险,发生卒中后需要终生接受二级预防,以防卒中再发。
3.三级预防是指对疾病造成的残疾积极开展功能康复锻炼,同时避免原发病的复发。内容主要包括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普及等方面,以尽可能恢复或补偿老年人缺损的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常见脑血管病的临床表现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是颈动脉系统或椎底动脉系统历时短暂但反复发作的供血障碍,导致供血区局限性神经功能缺失症状。常见症状:因颈动脉系统发作引起的表现有病灶对侧单肢无力或不完全性瘫痪,对侧感觉障碍,眼动脉缺血时出现短暂的单眼失明,左侧大脑缺血时可有失语。椎基底系统发作以眩晕、平衡失调为主,常有跌倒发作、短暂性全面遗忘症等。
2.脑血栓形成是指在颅内外供应脑部的动脉血管壁发生病理性改变的基础上,在血流缓慢、血液成分改变或血粘度增加等情况下形成血栓,致使血管闭塞。多见于有动脉硬化的老年人,且多半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常在安静休息或睡眠状态下发病。大多数老年患者意识障碍较多且较重。临床多表现为偏瘫、感觉障碍、语言障碍等。
3.脑出血又称脑溢血、出血性脑中风,是一种常见的急性出血性脑血管病,主要是由于脑部血管出现动脉粥样硬化,致使脑血管局部管腔变窄、变脆,并且血管堵死,当血流行至此处时,血流所产生的冲力对血管壁产生巨大的压力,最终导致血管破裂,引发脑出血。脑出血的后果常可导致严重的偏瘫等后遗症、植物人、甚至死亡。所以,对脑出血一定要以防为主。
(五)了解脑血管病的治疗要点
1.病因治疗
2.药物治疗
3.外科手术和血管内介入治疗
(六)脑血管病的护理措施
1.正确评估
(1)老年人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吸烟史;是否进行过正规系统的治疗;目前用药情况等。
(2)老年人是否生活方式不合理,如不注意锻炼身体;高盐高脂饮食;有无烟酒嗜好等。
(3)老年人有无意识障碍、躯体运动障碍、吞咽障碍及语言沟通障碍。
2.生活护理
(1)压疮的预防及护理
①保持床铺平整、干燥、无碎屑,减少对皮肤的摩擦。对大小便失禁、出汗多的老年人要及时擦洗、清洁皮肤,及时更换清洁干燥的衣裤和被服。
②老年人需在床上大小便时,提供隐蔽的环境和充足的时间;便盆放入和取出时动作轻柔,勿拖拉和用力过猛。不可使用破损的便器,以免擦伤老人的皮肤。不可使老年人直接卧于橡胶单或塑料单上,以防刺激皮肤。
③不能自行翻身的老年人,向老年人及家属讲明翻身、拍背的重要性,每隔2小时协助定时翻身、拍背、按摩关节和骨隆突部位。如果骨隆突处已出现压疮的初期表现,则禁止按摩。
④每天要认真检查老年人的皮肤情况,尤其是受压部位皮肤。经常用温水擦拭全身1~2次,促进肢体血液循环和睡眠。洗澡时间不宜过长,20分钟左右为宜。
⑤保护骨隆突处和支撑身体空隙处。当老年人体位安置稳妥后,可在身体和床铺间的空隙处垫软枕或海绵垫。有条件者可使用气垫床或减压床。
⑥病情许可的情况下,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高热量的饮食,增进营养的摄入。
(2)饮食护理
①指导老年人进食高蛋白、低脂低盐低热量的清淡饮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谷类、鱼类和豆类制品,戒烟、限酒。
②每次进餐量要适中,切不可过饱,以免加重心脏和肾脏负担。
(3)运动护理
①指导无躯体障碍或躯体障碍较轻的老年人适当运动,如慢跑、散步等,每天30分钟,合理休息和娱乐,多参加一些有益的朋友聚会和社区活动,日常生活力所能及,不能全部依赖护理员或家人。
②指导老年人起床、起坐或低头系鞋带等体位变换时动作宜缓慢,转头不宜过猛过急,平时外出最好有人陪伴,防止跌倒;气候变化时注意及时增减衣物,预防感冒。
(4)防止便秘
鼓励老年人早餐前喝一杯温开水,用以刺激排便。由于长期卧床,肠蠕动减慢,常有便秘现象,应多食富含纤维食物和多吃蔬菜、水果、以保持大便通畅;必要时服用缓泻药,避免用力排便而再次脑出血;养成定时排便的习惯;大小便失禁者及时擦洗干净。
3.安全护理
(1)床铺要有床档;走廊、厕所最好装上扶手,以方便起坐、扶行;地面保持平整、干燥、防湿滑,去除门槛。
(2)呼叫器和经常要用的物品应置于床头伸手可及处;运动场所要宽敞明亮,无障碍物阻挡。
(3)指导老年人最好穿防滑软橡胶底鞋,穿棉质衣服,衣着宽松;上肢运动障碍的老年人不要自行打开水或倒热水,防止烫伤;行走不稳或步态不稳者,可选用三角手杖等合适的辅助用具,并有人陪伴,防止受伤。
(4)老年人在行走时不要在其身旁擦过或者突然呼叫,以免分散其注意力导致其摔倒。
(5)脑出血者绝对卧床休息4~6周,告诉老年人和家属绝对卧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其提供良好的修养环境,避免不良的声音和光线刺激,控制家属朋友的探视。
4.用药护理
(1)使用溶栓抗凝药物时,要注意观察意识和血压变化;观察有无皮肤及消化道出血倾向,如黑便、牙龈出血、皮肤青紫瘀斑等。如果老人出现严重头痛、血压骤升或恶心呕吐、腹痛等,立即停用药物,通知家属或管理人员求助专业的医护人员。
(2)使用扩血管药物时,因能产生扩血管作用,松弛血管平滑肌,使脑血流量增加,可导致头部胀痛、颜面部发红、血压降低等,所以护理员要注意监测老年人的血压变化;如有输液,指导老年人及家属输液速度控制在每分钟30滴内,不要随意自行调节。出现上述症状及时报告专业的医护人员。
(3)使用低分子右旋糖苷改善微循环时,如老年人出现发热、皮疹或脉搏细速,皮肤湿冷、血压下降等表现应立即通知相关医护人员。
(4)使用甘露醇等脱水剂治疗时,应注意要快速滴入,观察血管穿刺处有无红肿疼痛,必要时记录24小时尿量。
5.病情监测
(1)注意观察老年人的意识状态、肢体活动、肌力及吞咽功能的变化,如果老年人出现剧烈头痛、呕吐、烦躁不安、血压升高、意识障碍等,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或医护人员。
(2)加强血压监测,保持血压平稳。按时测量和记录老年人血压,如果血压出现忽高忽低,立即通知家属和相关人员。
(3)观察肢体瘫痪进展程度,保持肢体功能位并尽早进行肢体功能锻炼防止废退性萎缩。
6.心理护理
(1)消除恐惧紧张情绪。通过细心观察,全面了解,分析老年人的思想状况,以解除老年人的思想顾虑。护理员一旦发现老年人情绪变化,就要与其交谈,让其了解情绪变化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消除紧张恐惧心理。避免任何不良刺激和伤害其自尊的言行,尤其在协助其进食、洗漱和如厕时不要流露出厌烦情绪。
(2)克服依赖心理。对恢复期老人,指导家属要与护理员配合,在病情好转的情况下,尽量让老人自行料理生活,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鼓励。给其讲清经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对于肢体功能的恢复起着重要作用的道理。对老人微小的进步要及时给予鼓励。
(3)正确对待疾病。一旦发现老人有绝望的心理,应及时和其谈心进行沟通,耐心倾听老人诉说,不得有半点疏忽。并鼓励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正确认识和对待疾病。必要时通知家属或管理人员请心理医生进行积极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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