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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家庭服务业服务规范系列之八【老年人常见病(脑血管病)照护服务】(二)

日期:2016-05-04

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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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吞咽障碍护理
吞咽障碍是食物从口腔运送到胃的过程中出现障碍的一种表现,是由于下颌、双唇、舌、软腭、咽喉、食管上括约肌或食管功能受损所致的进食障碍。表现为液体或固体食物进入口腔、吞下过程发生障碍或吞下时发生呛咳、哽噎,进而导致老年人发生坠积性肺炎甚至窒息死亡。
(1)吞咽障碍评定方法:洼田饮水试验是一种常用的吞咽功能检查法,分级明确清楚,操作简单,但是该评定主要根据老年人的主观感觉,并要求老年人意识清楚并能够按照指令完成试验。评定方法是:
协助老年人端坐,喝下30毫升温开水,观察所需时间和呛咳情况。
1级(优)能顺利地1次将水咽下
2级(良)分2次以上,能不呛咳地咽下
3级(中)能1次咽下,但有呛咳
4级(可)分2次以上咽下,但有呛咳
5级(差)频繁呛咳,不能全部咽下
评定标准:正常:1级,5秒之内;可疑:1级,5秒以上或2级;异常:3~5级。
(2)吞咽功能训练方法
①基础训练:用于脑损伤急性期进食前及中重度摄食、吞咽障碍患者进行摄食训练之前的预备训练。
咽部冰刺激与空吞咽:咽部冷刺激是使用冰冻的棉棒粘少许冰水,轻轻刺激软腭、舌根及咽后壁,然后嘱老年人做空吞咽动作。寒冷刺激能有效地强化吞咽反射,反复训练可使之易于诱发而且吞咽有力。
屏气-发声运动:老年人坐在椅子上,深吸气后屏气,双手支撑椅面用力推压,此时胸廓固定、声门紧闭:然后,突然松手,声门大开、呼气发声。
②摄食训练:经过基础训练以后,开始摄食训练。首先应注意选择适于老年人进食的体位、食物形态及进食的一口量。摄食训练前后应认真清洁口腔。
体位:由于口腔及咽同时存在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较多,因此开始训练时应选择既有代偿作用且又安全的体位。一般让患者取躯干30度仰卧位,头部前屈,偏瘫侧肩部以枕垫起,辅助者位于老年人健侧。此时进行训练,食物不易从口中漏出、有利于食块向舌根运送,还可以减少向鼻腔逆流及误咽的危险。颈部前屈也是预防误咽的一种方法。但是,适于老年人的体位并非完全一致,实际操作中应该因人而异,予以调整。
食物的形态:食物的形态应根据吞咽障碍的程度及阶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来选择,容易吞咽的食物其特征为密度均一、有适当的黏性、不易松散、通过咽及食道时容易变形、不在粘膜上残留。此外,还要兼顾食物的色、香、味及温度等。
一口量:即最适于吞咽的每次摄食人口量,正常人约为20ml。对于有吞咽障碍的老年人进行摄食训练时,如果一口量过多,或会从口中漏出或引起咽部残留导致误咽;过少,则会因刺激强度不够,难以诱发吞咽反射。一般先以少量试之(3~4m1),然后酌情增加。另外,还要注意餐具的选择,开始以采用薄而小的匙子为宜。吞咽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a.空吞咽与交互吞咽,当咽部已有食物残留,如继续进食,则残留积累增多,容易引起误咽。因此,每次进食吞咽后,应反复作几次空吞咽,使食块全部咽下,然后再进食。亦可每次进食吞咽后饮极少量的水(1~2ml),这样既有利于刺激诱发吞咽反射,又能达到除去咽部残留食物的目的,称为“交互吞咽”。
b.侧方吞咽,咽部两侧的“梨状隐窝”是最容易残留食物的地方,让老年人分别向左、右转头作侧方吞咽,可除去隐窝部的残留食物。
c.点头样吞咽,会厌谷是另一处容易残留食物的部位。当头后仰,会厌谷变得狭小,残留食物可被挤出,随后向前低头,形似点头,同时作空吞咽动作,便可去除残留食物。
③摄食-吞咽障碍的综合训练
有摄食-吞咽障碍的老年人仅有口腔功能训练是远远不够的,应提倡综合训练,包括肌力训练、排痰法的指导、上肢的摄食功能训练、辅助具的选择与使用、食物的调配,进食前后口腔卫生的保持、助手的协助与监护方法等,凡是与摄食有关的细节都应该考虑在内。因此,只有在医师的指导下,言语治疗师、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护士、营养师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会取得满意的效果。
(4)正确喂食方法
①喂食时让老人半坐卧位,防止呛咳,少量多次饮水,进食以米粥、软面条为主,避免粗糙干硬食物,有利于吞咽,动作要慢,提供充足进餐时间;食后漱口避免食物残留在口腔。如有食物滞留口内,鼓励其用舌的运动将食物后送以利于吞咽;进食后保持坐位或半卧位30~60分钟,防止食物反流。
②保持进餐环境安静整洁,指导老人进餐时不要讲话,减少进餐时的干扰因素,如收音机、电视机等。如果用杯子饮水,杯中水至少在半杯以上,因为水过少时低头饮水的体位会增加误吸的危险。如果出现呛咳或呕吐,立即让老人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及时清理口鼻分泌物,同时通知相关医护人员前来查看。
(5)噎食的基本救助
老年人进食时发生噎食,可造成严重呼吸因难或窒息。表现为突然呛咳、不能发音、呼吸急促、喘鸣、皮肤紫绀,严重者迅速出现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
①拍背法
老年人头部保持在胸部水平或低于胸部水平位置,抢救者站立在老年人后位,一只手置于老年人胸部支撑,另一手掌根部对准老年人两肩胛区脊柱位置,用力给予连续4-6次急促拍击。拍击时注意充分利用重力作用使异物排出。
②海姆利克急救操作方法
噎食者站着或坐着,意识存在时:
a.抢救者站在老年人背后,用两手臂环绕老年人的腰部。
b.一手握拳,将拳头拇指一侧放在老年人胸骨下和肚脐上的腹部。
c.用另一手抓住拳头,向内上方,快速地、反复地、有节奏地、有力地、冲击性地压迫老年人腹部,以形成的气流把异物冲出。
d.重复以上手法直到异物排出。操作时让老年人头部前倾至胸部,嘴巴张开,以利堵塞物吐出。
噎食者躺倒在地意识丧失时:
a.让老年人仰面平卧,两腿左右分开。
b.养老护理员面对老年人,迅速骑跨在老年人的髋部,双膝跪在地上。
c.养老护理员两手掌重叠,十指相扣,手掌根置于老年人剑突下、肚脐上的腹部,用身体的重量,向内上方、快速、反复、有节奏、适当用力地推压冲击老年人腹部,直至堵塞物排出。
d.如看到阻塞物进入口腔,迅速用食指抠出。
进行现场紧急救助的同时,向周围医务人员或“120”求助。
8.语言沟通障碍护理
(1)护理员可借助卡片、笔、本、图片、表情、手势等各种方式与老年人进行简单而有效的沟通。提问的问题尽量简单,让老人回答“是”、“否”,或点头、摇头示意。沟通时语速一定要慢,有耐心,给予老人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
(2)语言康复训练
①肌群运动训练:包括缩唇、叩齿、卷舌、鼓腮、吹气、咳嗽等活动。
②复述训练:复述单词和词汇,可结合图片,让老人每次复述3~5遍,轮回复述,巩固效果。
③刺激法训练:护理员采用老人熟悉常用且有意义的内容进行刺激,刺激后诱导其进行回答,但是不要强迫其应答。多次反复进行刺激,可以听语指图、指物、指字。
9.康复护理
(1)早期康复干预
脑梗死发病1周后,脑出血发病3周后,可早期功能锻炼,保持良好体位,防止关节失用性挛缩。只要不妨碍治疗,康复训练开展的越早,功能康复的可能性就越大,预后也就越好。
(2)重视患侧刺激
患侧卧位最重要,可增加对患侧知觉刺激,使整个患肢被拉长,减少痉挛,同时健侧手能自由活动,应该保证头部有良好的支持,后背用枕头稳固支持,患侧上肢应前伸,健侧上肢可放在身上,下肢呈迈步位,健侧腿髂、膝屈曲并由枕头在下面支持。房间的布置应尽可能使患侧在白天自然而然的接受更多的刺激,如电视机、床头柜置于患侧;护理员帮助洗漱、进食时在患侧进行;与老人交谈时也应握住患侧手,引导偏瘫者头转向患侧。
(3)摆位康复护理
正确的姿势可以预防中风患者患侧关节僵硬、肌肉萎缩、手脚痉挛,患肢水肿等后遗症,有助于患侧肢体感觉能力和活动能力的恢复。
①卧姿的一般原则:床垫不可太软,采用硬板床加5公分床垫为宜;为老年人选择三到四个软枕,以保持正确姿势;夜间采用使病人感觉舒适,能安睡的体位。
②仰卧
a.双肩以软枕承托,双侧对称摆平,避免患侧肩关节下垂;
b.患侧肘关节伸直,手心向上,置放于身旁,臂下以软枕承托;
c.患侧足部垫以薄垫,外侧卷筒支撑防止外翻八字脚;
d.健侧伸直取自然功能位置。
③患侧卧患侧肢体在下、健侧肢体在上)
a.颈肩部垫软枕
b.患侧上肢向前伸直,手心向上,臂下垫软垫,以促进血液循环;
c.健侧上肢取自然功能位置,手心向下,腋下以软枕承托;
d.患侧下肢向后伸直,腱侧下肢自然屈曲呈功能位置,两小腿之间垫软枕,患足下垫软枕。
④健侧卧健侧在下,患侧在上)
a.颈肩部垫软枕;
b.健侧上肢取自然功能位置;
c.患侧上肢向前伸直、手心向下,臂下以软枕承托; 
d.健侧下肢向后伸直,患侧下肢向前屈曲,两小腿之间垫软枕,患足下垫软枕。
⑤转向患侧的姿势转换方法
a.老年人平卧在床,养老护理员站在老年人患侧,双手分别环抱老年人颈肩部、臀部、双下肢向对侧移位;
b.将老年人头部轻轻转向患侧;将老年人双手指交叉互握于腹前;将双膝屈曲,双脚掌支撑于床面;
c.护理员一手扶住老年人健侧髋部,一手扶住老年人健侧肩部,将老年人整体翻转至患侧;
d.摆好体位,垫好软枕,拉好床档,保证安全。
⑥转向健侧的姿势转换方法
a.老年人平卧在床,养老护理员站在老年人健侧,双手分别环抱老年人颈肩部、臀部、双下肢向对侧移位;
b.将老年人头部轻轻转向健侧;将老年人双手指交叉互握于腹前;将双膝屈曲,双脚掌支撑于床面;
c.护理员一手扶住老年人患侧髋部,一手扶住老年人患侧肩部,将老年人整体翻转至健侧;
d.摆好体位,垫好软枕,拉好床档,保证安全。
⑦由患侧起床的的方法
a.协助老年人翻身至患侧卧位;
b.协助老年人用健侧手按住床沿;
c.协助老年人将双腿转移离床;
d.养老护理员一手托住老年人患侧颈肩部,一手压住老年人健侧髋部,协助老年人坐起。
⑧由健侧起床的方法
a.协助老年人翻身至健侧卧位;
b.协助老年人用健侧手按住床沿;
c.协助老年人将双腿转移离床;
d.养老护理员一手臂托住老年人健侧颈肩部,一手压住老年人患侧髋部,帮助老年人坐起。
⑨轮椅正确坐姿
a.臀部后移,腰部挺直;
b.体重平均分布于两则臀部;
c.双侧上肢自然屈曲,手心向下,平托于轮椅两侧扶手上; 
d.双下肢自然屈曲,双侧大腿平直,双脚平放于脚踏板上;
e.后背部置一软垫,支撑腰身挺直;
f.身体两旁各置一软垫支撑,腹部前面置一软枕,预防上身前倾;
g.双手手心向下,置于软枕之上,使老年人舒适; 
h.加用约束带固定,以保证安全。
(4)坐位康复护理
①坐位静态平衡康复训练
a.养老护理员扶老年人在床边取坐位;
b.老年人患侧手置于床上,用手臂支撑身体,身体略倾向于患侧;
c.老年人双脚摆平着地,穿袜子或者脚下垫垫子,不要穿鞋子;
d.尽量挺胸、直腰、坐稳,坚持到劳累时停止训练,回复舒体位;
e.老年人进行坐位静态平衡康复训练时,护理员要在旁边保护。
②坐位动态平衡康复训练
a.老年人经坐位静态平衡康复训练后,能较长时间坐稳时进行;
b.老年人在床边坐稳,患侧、健侧手心向下,按在床上,用手臂支撑身体,反复进行前后左右躯干腰部运动;
c.老年人躯干左右运动时,倾向患侧时多停留片刻;
d.尽量坚持运动,感到劳累时停止训练,回复舒适体位;
e.老年人进行坐位动态平衡康复训练时,护理员要在旁边保护。
③由坐位到站位的康复训练
a.老年人经坐位动态平衡康复训练后,能较长时间坐稳、运动,经观察腰部力量合适时进行;
b.老年人在床边坐稳,双手交叉对握,双拇指在上; 
c.老年人双足平行着地,在同一水平或健足在前、患足在后分开; 
d.老年人身体前倾,由健侧上肢带动患侧上肢向前向下伸直,屈膝、抬臀、双脚用力缓慢起身;
e.老年人站立,腰身挺直,双手仍向前方伸直;
f.老年人站立后,尽量坚持站稳,感到劳累时停止训练,回复舒适体位;
g.老年人进行坐位到站位康复训练时,护理员要在旁边保护。
(5)步行康复护理
①辅助步行器进行步行
a.老年人经坐位到站位平衡康复训练后,能较长时间独立站稳时进行;
b.老年人双手扶住辅助步行器,用双上肢的力量支撑躯干进行步行;
c.老年人进行辅助步行器进行步行康复训练时,护理员要在旁边保护。
②应用手杖的护理方法
a.三点步行:健侧手伸出手杖,然后迈出患侧脚,再迈出健侧脚进行步行。这种方法适合于偏瘫程度较重、平衡功能较差的老年人。
b.两点步行:健侧手伸出手杖同时迈患侧脚,再迈出健侧脚进行步行。这种方法步行速度快,适合于偏瘫程度较轻、平衡功能较好的老年人。
(6)床上运动训练
①握手训练:双手手指交叉,患手指置于健指之上,充分利用健侧上肢的被动活动,肘关节充分伸展。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次练习,即使静脉输液,也应小心地继续上举其患肢,以充分保持肩关节无痛范围的活动。
②桥式运动:老年人取仰卧位,膝关节屈曲,双足底平踏在床面上,用力使臀部始离床面。护理员可用下述方法帮助老年人完成该动作:用一只手掌放于患侧膝关节的稍上方,在向下按压膝部的同时向足前方牵拉大腿;另一只手帮助臀部抬起。随着老年人的进步,助者可在逐渐减少帮助的同时,要求其学会自己控制活动,不能让患侧膝关节伸展或向侧方倾倒。
③关节被动运动:护理员一手握住老年人关节近端,另一手握其肢体远端,缓慢活动关节,达关节最大活动度为止,每天3~4次,时间由短到长,逐渐提高肌力。
④起坐训练:鼓励老年人尽早从床上坐起来,由侧卧位开始,健足推动患足,将小腿移至床缘外。坐位时保持躯干直立,用大枕垫于身后,髋关节屈曲90°,双上肢置于移动桌上,防止躯干后仰。
七、老年人脑血管病护理员的照护服务目标
(一)老年人情绪稳定,能采取改变后的沟通方式进行有效沟通,能接受护理员的照顾,舒适感增强,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二)老年人能适应运动障碍的状态,并能配合和坚持肢体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逐渐增强或恢复正常。
(三)老年人未发生压疮、感染、营养失调、肢体失用等并发症,或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和配合相关人员处理。
(四)老年人能获取脑血管病有关知识,自我护理能力增强。
八、进行健康评估并制定照护计划
(一)服务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服务之前,要与有关医护人员共同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情况评估,评估结果需得到家属签字认可。
(二)服务人员根据健康情况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需要,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照护计划得到家属签字认可后,服务人员要按照照护计划对老年人进行服务。
九、老年人脑血管病照护服务双方权利及纠纷处理办法
(一)服务双方的权利
1.服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机构可以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1)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和相关费用,经催告后仍不支付。
(2)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工作条件的。
(3)侵害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服务人员人格尊严的。
(4)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5)要求服务人员违规操作或其他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
(6)违背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以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1)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2)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服务对象的。
(3)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4)违背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纠纷处理办法
1.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向服务机构反映,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服务对象及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2.纠纷处理具体途径及办法
(1)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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