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6
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
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家庭服务业机构负责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青政办发[2011]28号)的精神,提高经营管理者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发展,拟定于10月27日举办第三期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青岛颐养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2、地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培训中心(青岛惠国宾馆,市南区巫峡路29号)
三、培训范围及人员
1、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人员;
2、各家庭服务业机构负责人和核心管理骨干。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解读家庭服务业政策及就业服务政策、家庭服务业财务及税务管理有关政策、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及预防合同纠纷、职业经理人职业素养提升、家庭服务业优效沟通与情绪管理、家庭服务企业全脑销售和服务营销等内容。
培训方式:采取理论教学、主题讨论和专题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颁发“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品牌推荐标准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原则上限报2人,其中单位设有分支机构的,可根据分支情况组织报名。
(二)学员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三)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家庭服务业机构负责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填写《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回执单》(附件),于2015年10月 20日前报青岛市劳动保障技工学校(青岛市北区利津路20号甲)。
联系人:韩静 高一 联系电话:83809316 83809318
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劳动保障技工学校
附件: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报名回执单
2015年10月16日
报名回执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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