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

日期:2015-11-05

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讲座题目:

讲座人:

讲座说明:因名额有限,请提前预约。

联系电话: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水龙泽苑等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

青土资房[房登公]字11号 
 
       依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青政发[2014]21号)等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组织金水·龙泽苑等人才公寓项目实行公开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可售套数(套) 销售均价
(元/平方米)
1 金水·龙泽苑
(西区)
李沧区文昌路158号 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1 6302
2 金水·龙泽苑
(东A区)
李沧区文昌路155号 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19 6302
3 鑫水家园 李沧区文昌路318号 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99 6302
4 惠水和苑 李沧区惠水路626号 青岛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24 6800
5 团结新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1505号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92 5408
6 茵悦嘉园 城阳区银河路326-2号 青岛源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 3939
7 中交·阳光
屿岸
城阳区银河路326-1号 中交地产青岛城阳
置业有限公司
194 3939
8 龙湖白沙河五期 城阳区双元路16号甲 青岛龙凯置业
有限公司
245 4169
9 英格堡家园 城阳区夏塔路118号 青岛中能文化产业园开发旅游投资有限
公司
3 3956
10 风情蓝岸
二期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333号 青岛嘉悦置业有限
公司
13 3658
11 贵都景苑 城阳区龙游路68号 青岛华东贵都置业
有限公司
150 3881
12 天一·金色
海湾
城阳区长江路东、嵩山路南 青岛天一嘉木置业
有限公司
294 5050
13 正商·蓝色
港湾
城阳区长江路东、嵩山路南 青岛正商置业有限
公司
940 5050
14 白沙·上苑 城阳区双元路20-2号 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00 5050
15 高新嘉园 高新区竹园路77号 青岛高新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31 4500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附件)。
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市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人才本人及家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且
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已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三、销售流程
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计分排序公示和登记备案、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本次公开销售的房源是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申请人须在购房登记期内持身份证明到项目所在地办理购房申请登记手续,并领取申请材料或登录项目所在区的指定网站(网址附后)自行下载。
1.申请登记时间
自2015年10月29日8时起至2015年11月12日17时止(节假日正常受理)。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2.购房申请登记受理地点
(1)金水·龙泽苑(西区)项目登记受理处:李沧区文昌路37号
电话:87690800、87663077
(2)金水·龙泽苑项目(东A区)项目登记受理处:李沧区文昌路37号
电话:87690800、87663077
(3)鑫水家园项目登记受理处:李沧区文昌路37号
 电话:87690800、87663077
(4)惠水和苑项目登记受理处:李沧区惠水路626号(经枣山路转石牛山路直走)
 电话:66083222、68982737
(5)团结新城项目登记受理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路35号
 电话:89602888
(6)茵悦嘉园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银河路326-2号茵悦嘉园小区内6号楼2单元101室
  电话:88772222
(7)中交·阳光屿岸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银河路326-1号
  电话:66968899
(8)龙湖白沙河五期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双元路10号
电话:80888808、80888809
(9)英格堡家园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中经二路史家泊子村委旁
电话:15092029650、87875777
(10)风情蓝岸二期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棘洪滩岙东北路333号
电话:87908777
(11)贵都景苑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龙游路68号
电话:68687575
(12)天一·金色海湾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双元路20-1号
电话:66569222、68958777
(13)正商蓝海港湾项目登记受理处: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20-3号
电话:66069123
(14)白沙·上苑项目登记受理处:城阳区双元路20-2号
电话:80927728、80927729
(15)高新嘉园项目登记受理处:高新区竹园路66号(高投·新城旺角网点)
电话:58880777
(二)资格审核
购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会同区城市建设、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复审。
(三)计分排序公示和登记备案
项目所在区人社局根据《人才公寓配售评分标准》,按照人才层次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果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9日在项目所在区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项目所在区人社局予以登记备案,并于2015年12月3日在项目所在区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入围名单、选房顺序(综合评分排序结果即为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入围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5日到12月7日期间持身份证按申请项目分别到项目申请受理地点领取《人才公寓项目认购资格通知书》。
(四)轮候选房
入围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人才公寓项目认购资格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
集中申购结束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资格确认以后,仍可到有剩余房源的项目办理购房手续,选房时不再进行计分排序,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四、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李沧区: 87893707          黄岛区:86988819
         87639226                  85166712
城阳区: 87866672          高新区:66966620
         68007903                  66966066
五、资料下载和公告公示网址
李沧区:李沧在线(http://www.licang.net/
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
城阳区: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
城阳就业网(http://jy.chengyang.gov.cn/)
高新区:高新区政务网(http://gxq.qingdao.gov.cn
红岛经济区人才信息服务平台
http://www.qdgxqrc.com/
 
附件:青岛市人才公寓人才层次与类别标准表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
 
青岛市人才公寓人才层次与类别标准表
人才层次 人 才 类 别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2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人选;科技部重大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 国际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一级演职人员;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岛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员;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4 副高职称人员;博士和博士后;来青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山东省首席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技能型)拔尖人才”等称号获得者;高级技师;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5 硕士;技师;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6 本科毕业生;高级工;来青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7 大专学历人员;初、中级职称人员;中级技能人员。
 



青岛家庭服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青岛家庭服务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青岛家庭服务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热门企业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