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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家庭服务业服务规范系列之四【育婴服务】(一)

日期:2014-12-17

来源:青岛家庭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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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维护居民、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行为,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专业的专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家庭服务实际需要,本着实用和操作性原则,编制了《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育婴)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育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作了规范,作为我市育婴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依据。
由于时间仓促,《规范》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4年10月30日
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育婴)服务规范(试行)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育婴员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技术,育婴员的等级评定方法及服务双方的权利与纠纷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育婴护理服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育婴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一)育婴员服务
在家庭、早期教育机构及相关环境中为0-3婴幼儿提供照料、护理和教育等相关服务。
(二)育婴员
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并由此而取得有偿报酬的家政从业人员。
(三)育婴员服务对象
接受育婴员服务的客户家庭及机构,服务对象是0-3岁婴幼儿。
(四)育婴员服务合同
育婴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为确立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服务报酬(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依法协商达成的约定。
(五)转案
服务对象出现异常情况,超过了护理员的工作能力与范围,由护理员或服务机构管理员通知相关人员转送给专门医疗机构接案。
四、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经营条件
(1)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应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人员和设施。
(3)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服务标识,包括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投诉监督电话等。
(4)环境、安全、卫生方面应符合GB 13495-1992、GB 19085-2003、GB/T 24001-2004的规定。
2、信息管理
(1)应建立基本档案,包括服务机构的文件、上级的文件、服务机构间往来的文件等。
(2)应建立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协议)、培训记录、员工奖惩记录等。
(3)应建立与客户相关的档案,包括客户资料、服务合同、服务质量反馈、投诉及其处理文件。
3、培训管理
(1)应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
(2)应配备专、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
(3)应建立完善的家庭育婴服务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等。
(4)应定期对员工开展岗前、岗中培训。
(5)培训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的法律、安全、卫生知识以及家庭育婴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等。
4、员工管理
(1)应保证上岗的护理人员经培训后具备相应的服务知识与技能,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应保证上岗的护理人员身心健康。
(3)应使管理人员掌握本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育婴员要求
1、育婴员的职业道德
(1)热爱儿童、爱岗敬业。
(2)诚信服务、善于沟通。
(3)勤奋好学、钻研业务。
2、育婴员的行为规范
(1)细心照料婴幼儿的生活起居。
(2)讲究个人卫生,上岗时禁戴首饰,禁用化妆品。
(3)自备生活用品,不乱拿、乱用服务对象的东西。
(4)认真细致记录工作内容和婴幼儿成长情况。
(5)保持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态度,与客户进行良好沟通。
3、育婴员的服务技能要求
(1)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
(3)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4、育婴员的上岗要求
(1)育婴员上岗前应具备身份证、居住证(外地)、职业资格证、健康证。
(2)应经过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健康、技能、心理、语言等方面。
(3)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
五、育婴护理服务流程
(一)前期服务
1、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由服务机构推荐育婴员面试,双方认可后,育婴员到岗。
2、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育婴服务现场。
3、共同制定育婴护理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具体方案等。
(二)签订服务合同
与服务对象确定好育婴护理具体方案与价格后,签订服务合同。
(三)入户服务
从服务合同生效日起,育婴员入户开始服务。
(四)转案
1、育婴员及时判断服务对象出现的超出能力范围的异常情况,汇报服务机构。
2、服务机构主管、护理员、服务对象(或委托人)一同协商,及时转案。
3、协商完成后续的工作,签订补充修改合同。
(五)后续服务
1、定期回访服务对象。
2、提供婴幼儿相关知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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